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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牧区住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11、安全判定等级:对附表2“安全判定等级”中填写的A、B、C、D,按户进行分类汇总后,分别填写。

  12、取得房屋权证户数:对附表2中取得房屋权证的户数,即填写为“有”的按户进行分类汇总后填写。

  13、备注:对附表2“备注”中的内容,按户分类进行汇总后,填写备注说明。

  附表1:
  青海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信息采集表

农  户  住  址  情  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州、地、市)

县(市、区)

乡(镇)

村(牧)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农  户  家  庭  情  况

住 房 基 本 情 况

户主姓名

户主民族

户主身份证号

家庭人数

上年家庭纯收入

是 否 贫 困 户

住房结构类型

住房间数

住房面积

 

贫 困 类 型

                  

住   房   建   设   情   况

住  房  使  用  情  况

建设方式

建设类型

列入计划的年度

建成时间

房屋使用情况

房屋产权取得情况

房屋安全判定等级

              

建   房   资   金   情   况

建  筑  节  能  示  范  情  况

建房总投资

建 房 补 助 资 金

农户建房自筹资金

是否建筑节能示范户

建筑节能示范内容

建筑节能增加的投资

中央

省级

州(地、市)

县(市)

 

其中:建房贷款

                  

房屋安全

判定情况

记 录

1、场地安全程度:

2、地基基础:

3、房屋整体情况:

4、上部承重结构:

5、围护结构:

普查对象签字:

                        年  月  日

村“两委”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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