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科
负责拟定全市对境内招商的重点推介项目和招商活动的策划方案,组织对外省市大型民营企业的招商引资,负责全市“百企入桂”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上报工作。牵头负责我市在境内开展包括各种大型招商会在内的重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工作;承办外省市经贸团(组)来贵港考察投资的项目洽谈工作和协调接待工作;对我市与外省市达成合同、协议的重大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及提供服务;负责外省市在我市设立驻贵港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市境内委托招商工作;向投资者提供境内有关的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境内投资政策、投资投向,收集、综合境内招商引资信息。
负责拟定全市对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招商的重点推介项目和招商活动的方案策划,组织市有关单位参加全市性涉外投资促进活动;承办境外经贸团(组)来贵港考察投资的项目洽谈、签约工作和协调接待工作;负责有关境外招商活动中签订意向和协议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与跨国公司组织机构和国际性的经济组织机构的联系;拓展境外客商的联系渠道,建立、管理外商联系档案;组织、管理和协调全市涉外委托招商工作;向投资者提供国(境)外有关政策、法规咨询;研究国(境)外投资政策、投资投向,收集、综合国(境)外招商引资信息。
(三)项目信息科
负责整合全市投资项目资源和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库;配合市统计部门,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据统计、上报及运行分析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组织全市投资促进系统干部队伍进行统计信息网络的业务培训;牵头组织或参与有关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提供有关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按照市级奖励招商引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引进国(境)外和境内资金的核实及奖励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负责外省市及有关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立驻贵港办事机构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联系、沟通市外商会;负责编印贵港市投资指南、贵港市招商项目册等对外招商宣传资料,协同宣传部门承办对外发布全市重要招商投资信息有关事宜。
(四)协调督办科
负责检查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督办工作;对我市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涉及的社会环境、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起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重要诉案处理情况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我市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诉事项的督查;向本级受诉单位或下一级投诉机构转(交)办投诉事项;指导、检查、督办本级受诉单位或下一级投诉机构诉案的办理;对违反政策、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诉案当事人提出行政处分的初步建议。承担本市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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