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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承担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一类医疗器械品种注册工作,协助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对二、三类医疗器械品种的注册工作;协助推选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协助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依法监管医疗器械(含特种药械)的科研和生产。

  (六)药品安全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药品生产质量、医疗单位制剂管理规范等有关规章的实施;依法监督特殊药品;协助做好有关药品注册管理的相关事宜;监督实施药品、卫生材料的法定标准。

  (七)药品流通监管科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许可及监管工作;承担特殊药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驻店药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涉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八)稽查科

  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负责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抽验工作,协助做好药品质量发布工作。

  四、人员编制

  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 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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