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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负责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五)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并对其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负责对一类医疗器械品种的注册;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八)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九)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

  (十)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的标准及企业标准;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检查。

  (十三)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协助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

  (十五)承办贵港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8个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党建、人事教育、工资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后勤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国家赔偿等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资产、财务、统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内部稽核等财务监督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组织拟订系统基本建设和装备设施规划。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中央厨房和甜品站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负责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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