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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完善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鼓励和引导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开展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学生和从事有偿补课行为。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培养教育教学名师。市、县财政参照自治区的做法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和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6.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积极探索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德育工作贯穿在学校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加大对农村课堂教学的指导,支持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开展课堂教学评价,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指导和监测水平。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建立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工作重心放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建立完善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确保学校、教师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

  7.完善资助帮扶体系,保障困难学生入学。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等学生资助政策地方分担资金,切实加强资助经费的管理。建立政府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

  关爱困难群体,保障孤残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建立“一对一”的教师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扶制度,每名教师负责一名或多名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教育效果列入教师的工作业绩,以实际行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市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编制、综治、地税、工商、妇联、残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一季度召开一次,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推进中的疑难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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