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即县、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好责任制,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建立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义务教育在校生外出务工。公安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要对未满十六周岁且未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儿童少年,不予办理外出务工的相关手续;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确保义务教育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4.严格学籍管理,按期报送学籍变动数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各小学、中学、乡(镇)中心校、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制度,严格转出、转入、休(复)学手续,坚持异地就读回执制度,在外就读学生必须提供在外就读证明,接收外地学生就读,必须有转学证明。所有学籍变动的学生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
5.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各校要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新学期开学后,小学、初中要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报告学生辍学流失情况,并将《学生辍学报告书》送达家长,要求家长建立完善控辍台账资料。新学期开学,学校每周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返校人数,每年3月底、9月底之前,按照村完小-乡镇中心校(中学)-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的顺序,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
(二)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1.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水平。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优先保障范围,确保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逐步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保障学校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并逐步增长,为义务教育由“保运转”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保障。
2.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将学校所有收入,包括维持基本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加强对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监督,防止教育经费被挤占、挪用,确保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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