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1〕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贵港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工作方案
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作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提出了刚性要求,为确保我市实现“十二五”期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规划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巩固率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义务教育的实施,建立保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长效机制,提升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2011-2015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为:2011年95%,2012年93%,2013年93%,2014年91%,2015年93%。 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县市区目标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力量,确保完成2011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既定目标。
1.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组织开展“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动员千万学生”入学动员活动,通过组织乡镇干部进村屯,校长、教师进家庭,对学生进行劝访,把握新学期更替、小学升初中、初二升初三等关键时间节点,有效预防学生辍学。各学校在每学期放假前,对有厌学情绪和存在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前途理想教育和
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坚定他们的学习信心,防止学生在放假后流失。坚持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的安排工作,有效组织小学毕业学生到初中学校就读,杜绝小学毕业生弃学流向社会。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作为校长、教师绩效考评、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