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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二)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备齐《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实施方案》等材料(一式七份),并于2011年12月29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西大厅31-32号)。

  (三)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并择优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2.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咨询电话:82107044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注: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备案/核准工作。

  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发展现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
  研发及条件建设、产业化、推广应用等重点环节的项目内容。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项目在科技研发投入、技术水平、规模及技术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四、项目实施条件
  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项目技术基础等。
  五、投资预算
  项目总投资及测算依据,并按研发、产业化、推广应用等环节进行分项说明。资金筹措方案、投资使用方案和年度投资计划。
  六、项目效益分析
  七、项目实施及考核指标
  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年度考核指标。
  八、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见附件二
  九、项目产学研用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用户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利益分享、工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十、有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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