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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科研处牌子,与市地税局办公室合署)。负责局机关的综合性工作,组织财政政策调研、分析、预测全市财政经济形势。负责文电、宣传、信息、秘书、督查、收发、档案、信访、保密、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办理议案提案工作;负责会同有关处室开展财政政策制度的公告工作。
  (二)后勤处(与市地税局后勤处合署)。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接待、车辆保障等后勤服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务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等综合治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与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合署)。负责财政法制工作,办理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负责对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审核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涉及财政税收的条款。
  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代理记账、专控商品(小汽车)的审批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财政登记、变更登记、年度年检、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市级财政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等事项的审核、审批;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总预算局(挂税政处牌子)。牵头负责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务计划、社会保障预算等编制管理,负责市本级复式预算编制;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体制;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牵头拟订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布置、汇总、审定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指标,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牵头负责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负责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专用资金)计划管理;管理市本级预备费和专项资金;贯彻实施国家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法,拟订地方税收政策措施,参与做好部分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批工作,转报减免税;参与分析、研究全市税收统计、税源资料调查,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五)预算执行局(挂市财政资金结算办公室牌子)。牵头组织实施预算执行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市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市本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含政府采购资金用款计划)的审批下达;负责财政预算总会计和财政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清算工作;分析预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编报财政总决算;牵头负责部门决算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调度市本级财政资金,负责财政周转金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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