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设1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委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信访、议案提案、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规处(挂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室牌子)。负责全委法制工作,并对全市本系统法制工作进行指导;拟订规范性文件,审核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负责行政复议、法制监督、起诉应诉和普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指导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全委系统的调查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政策、文件和报告;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城市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参与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承担市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负责各类规划的立项、论证、衔接、审核审批、评估调整等综合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和县(市、区)开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参与研究城市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城乡规划审查。
(三)国民经济综合处(挂财政金融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平衡进出口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价格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我市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参与制订财政、金融、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方案;研究编制全市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和监管工作;指导服务企业发行债券的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综合体改处。研究深化经济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重大体制改革;研究拟订中长期改革规划和年度改革实施意见;组织拟订综合性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部门拟订的专项体制改革方案,指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指导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中心镇培育工作,提出全市中心镇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心镇建设年度考核,管理中心镇建设奖励资金;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处(挂市重大项目前期办公室、能源发展处、综合交通处牌子)。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及措施,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建立项目储备库;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提出市财政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投向,编制市级政府的投资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上报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指导性计划;负责与央企的对接协调;参与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的综合管理。负责重大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检法司等项目审批、审核上报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