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综合处。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部分专题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长指示的传达、落实及情况反馈工作;参与组织市政府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调查研究,具体帮助领导做好调查研究的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
(七)一处(发展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八)二处(工业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九)三处(农业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四处(商贸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一)五处(城建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二)六处(文教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三)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处(挂金华市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走私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置有关反走私的突发、应急事件;组织协调全市口岸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督促电子口岸建设;协调全市口岸运输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开放口岸发展规划;承担大通关建设相关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