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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综合处。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工作例会、部分专题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长指示的传达、落实及情况反馈工作;参与组织市政府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调查研究,具体帮助领导做好调查研究的组织、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
  (七)一处(发展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八)二处(工业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九)三处(农业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四处(商贸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一)五处(城建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二)六处(文教处)。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起草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负责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市政府领导批示的督查工作;参与涉及对口联系工作范围内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
  (十三)反走私与口岸管理处(挂金华市人民政府反走私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走私大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置有关反走私的突发、应急事件;组织协调全市口岸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督促电子口岸建设;协调全市口岸运输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开放口岸发展规划;承担大通关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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