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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规划财务处。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指导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负责卫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拟订卫生财务管理规范,指导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拟订卫生装备标准和计划,负责大型医用设备的配备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
  (三)法制监督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负责卫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防治监督;负责医疗服务市场的依法监督,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重大疑难卫生违法案件。
  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医政科教处。拟订全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中、西医医疗业务、继续医学教育、卫生专业岗位培训计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标准;负责医疗机构设置与校验工作;负责执业医师和护士的执业资格准入管理;负责采供血、医疗急救体系的业务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医疗安全和医疗机构特殊药品;负责重大公共事件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医药卫生科研立项和科技成果申报、管理、验收,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和中医人才培养工作。
  (五)预防保健处(挂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妇幼卫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计划,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监督管理,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性残疾工作,指导并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组织对相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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