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信息化推进处。指导全市信息化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发展、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管,承办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等资质认证;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协调推进集成电路卡产业发展。协调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测评等工作;承担市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项;监督管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数字认证体系建设与推广应用。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发展;承担对信息化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置审核;协调重要信息系统灾备工作;承担各类台站、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站址的审批、审核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处做好审批事项的前期审查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产业服务处。组织拟订并实施电子信息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汇总等基础工作;参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配合行政审批处做好审批事项的前期审查工作。
(十一)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机械、建材、冶金、煤炭、萤石、轻工、纺织、医药、石化、生物、船舶、民爆器材、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信息发布,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负责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承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轮椅车的安全技术鉴定和公告管理;承担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落实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协同培育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有关工作;负责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资质管理;承担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监管职责;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工作;承担药品、药械储备及紧急调度;承担全市农药(含卫生杀虫剂)生产定点核准和生产批准书的审核;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推动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实施国家、省有关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工作;参与核能利用、卫星资源利用等军民结合产业市场准入工作;参与民口配套和协调整机科研工作。研究拟订我市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国家和省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审核报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军品市场,承担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安全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军品科研生产计划、质量、计量、统计、合同确认等工作,做好军工投资项目和军品出口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军品科研生产各项优惠政策。指导民爆器材行业体制改革;承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销售环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和生产环节投资项目、产品质量、生产计划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民爆器材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处做好审批事项的前期审查工作。承担市汽摩配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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