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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1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督查委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评;负责委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宣传、保卫人武、电子政务、财会、综治、计生、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委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
  (二)人事教育处(挂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牌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外事等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拟订培训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和培育企业管理咨询和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和交流;负责全市综合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直属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综合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工作举措;起草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运行情况的阶段性分析报告;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统计、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监测、分析煤电油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拟订成品油生产、供应、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考核和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品的生产和使用;承担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和差别电价的认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重点物资的紧急调运和综合运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组织编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工业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协调各行业的规划;组织起草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政策措施草案,对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全委调研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委新闻发布,组织产业指导信息发布。配合上级机关拟订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组织开展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和审核全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系统内普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挂产业发展协调处牌子)。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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