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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把招商引资、招商引技作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形成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充实稳定招商队伍,强化对招商人员的新兴产业业务知识培训,面向国内外重点区域、央企、大公司、大财团和知名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招商和“补链式”招商,着力引进技术含量高的大企业大项目投向产业基地,促进部分研发机构、大企业生产基地向玉林转移,引导产业集群化发展。玉林驻京、驻沪等联络处要充分发挥驻外优势,积极搜集传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信息,与招商部门展开联手招商。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企业集团,打造本土名牌,推动形成“千亿航母、百亿旗舰、亿元企业”的发展格局。
  (五)强化技术合作和自主创新。
  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金融、物流、信息、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营造规范产业发展环境。鼓励采用合资、合作的方式引进建设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鼓励市外企业、院校和个人来玉林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市内企业、院校委托市外共同研究开发核心技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院校“走出去”,参与研发活动,鼓励市内相关机构、企业参与有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各类科技专项、组建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设立若干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专项等方式,力争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中药超微饮片、转基因育种、信息等领域,集中攻克一批关键技术,推进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平台,不断提升研发、设计、营销和售后服务水平,推进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优先支持国家级、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申报国家重大项目。鼓励新兴产业优势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等,鼓励骨干企、工业集中区业建设重大研发机构、自治区级以上孵化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
  (六)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贯彻落实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深入实施“玉林学者”工程、特聘专家工程等11大工程,积极引进新兴产业的技术、管理、金融等相关领域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倾力打造高级技能人才“铁军”。 深入开展创新方法(TRIZ理论)进企业活动,强化全市企业创新理念,培养创新型人才,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久创新能力的新型企业。依托新兴产业优势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鼓励全市各大中专院校、职校优化学科设置,引进培养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研究型、技能型、高层次人才。加快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鼓励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和分配。
  (七)强化推进机制。
  1.建立完善新兴产业推进机制。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联系新兴产业项目制度、成员联络制度、材料与信息报送制度、统计信息发布制度、例会制度和年度考评考核制度等;制定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对口原则,抓好与国家、自治区的衔接,落实好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实施。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打造优良的产业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服务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改善政务环境,确保产业加速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的政策,减轻企业和投资者负担。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努力营造统一透明的政策环境,实行更加开放的投资政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大力强化创新平台建设。高起点建设一批产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积极发展技术专利代理和鉴定机构、信息与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成果转化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增值服务,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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