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鼓励云计算和云存储行业应用,建设云服务公共平台,推进虚拟化技术、分布式存储技术、容灾备份技术和海量数据管理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引导组建云计算产业联盟,形成云计算创新发展的合力及产业力量。
  四、组织保障和支撑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我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组织领导,由玉林市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作,玉林市发改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十二五”战略新兴产业的各专项规划,确定产业布局、产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根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提出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落实。
  (二)强化规划引导。
  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纳入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强化对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导向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优化区域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三)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
  1.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的项目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内容。每年从市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用于奖励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表现突出的县(市、区)和部门。各县(市、区)也要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相应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设立市级创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业投资领域。推进政银企合作,启动贴息贷款,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税收补贴。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支持新兴产业领域中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以及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有序发展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规范并积极推进民间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创新型企业。
  3.加大推广示范应用和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积极争取将玉林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列入国家、自治区、市内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并优先安排采购。突出加大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等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以拉动内需,壮大产业。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品或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或投资抵免等优惠政策。
  5.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对各类投资主体开发新兴产业项目实行鼓励政策,加快项目的核准、备案。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对纳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的项目优先安排进区入园用地。对于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租金予以适当减免。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争取使用自治区用地计划指标;对利用现有存量土地的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安排供地。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存量土地和厂房,通过拆低建高、改建加层、压缩超标的绿地面积和非生产性用房等措施,扩大生产性用房面积,减免其相应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强化招商引资。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