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1〕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活动的意见
(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
为落实国家和省农业、商务部门有关推进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方便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保障社区居民购买到新鲜、放心、价廉的蔬菜,现就在我市开展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的重要意义
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是对蔬菜流通方式的积极探索,是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实现农民直接进城售菜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推动蔬菜流通体制改革和营销方式创新,激活传统蔬菜流通渠道,促进市场充分竞争;有助于平衡产需关系,降低和稳定城市菜价,方便居民生活,促进农民增收;有助于实现蔬菜生产基地直接进社区,保证新鲜、安全、价廉的蔬菜进入社区居民餐桌。各区县要将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便民快捷、安全高效、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原则,搞好试点,逐步在有条件的社区推开,进一步完善蔬菜等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体系。
二、完善配套政策,稳步推进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工作
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工作由相关社区物业等部门负责提供场地,免除摊位费、管理费、卫生费等,采取厢式货车和搭建厅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进社区销售的蔬菜必须是市级以上蔬菜标准园或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自产蔬菜。
各区县农业、蔬菜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减少环节、利民惠农”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要根据地方蔬菜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有组织的集中本地蔬菜进社区。在经销周末进社区蔬菜时,经营单位要组织部分精装菜和廉价菜,适应不同消费群体。各区县要优先考虑在现有蔬菜零售网点不足、社区居住人口相对集中和管理较为完善的社区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