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档案局关于对2011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筑档通〔2011〕27号)
各区(市、县)档案局、市直各部门档案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1年度专项目标考核情况的通知》(筑督字〔2011〕5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各区(市、县)档案局、市直各部门2011年档案管理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19日―30日
二、检查内容
1、《
档案法》、《
贵州省档案条例》、《
贵阳市档案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奋斗目标(合订本)》中明确的档案工作任务;
3、《关于印发“2010年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筑档通〔2010〕18号)中明确的考核项目。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作好自查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含自评得分),于2011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报贵阳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209957。
(二)抽查。市档案局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部分区(市、县)、市直部门2011年档案管理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依据性材料、实地检查、现场反馈检查意见等形式进行。抽查时间:12月26日―30日。
四、检查要求
1、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检查要求认真作好相应准备。
2、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2011年档案管理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平时考核占40分,年终考核占60分,考核情况将按有关规定报告市督办督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