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2012年3月起,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医疗器械企业信息监管系统》可以查询到行政部门对其日常监管的记录。
4、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地各区(县)食药监分局。
三、各分局及市局相关部门的要求
1、各区(县)分局负责将本通知要求告知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并及时统计和催告本辖区的医械生产企业。
2、2012年3月10日前,各区(县)食药监分局登录《上海医疗器械企业信息监管系统》,网址“ http://222.73.85.66:81”;按照《上海医疗器械企业年度信息登记系统使用手册(行政管理员用户)》审核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3、各区(县)分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上海医疗器械企业信息监管系统》的信息维护工作(新开办的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登记录入、日常监管信息及年度申报信息核查等)。
4、市局医械安监处负责《上海医疗器械企业信息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维护与变更(二/三类新开办或变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登记录入、注销企业及年度信息核准、发放新开办企业的数字证书等);协调检查各区(县)分局相关信息的处理工作。
5、市局信息中心负责系统软件和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并负责全局其他监管信息系统与《上海医疗器械企业信息监管系统》的链接和信息转送。
四、提示事项
登录进入系统后,使用过程中如间断30分钟,系统即运行保护功能,如果录入的资料没有及时保存,需要重新登录并重新输入。
附件:
1、2011年网上信息登记注意事项
2、《上海医疗器械企业年度信息登记系统数字证书(密钥)使用手册》(略)
3、《上海医疗器械企业年度信息登记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用户)》(略)
4、《上海医疗器械企业年度信息登记系统使用手册(行政管理员用户)》(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网上信息登记注意事项
1、企业登录用户名是企业“法人单位代码”必须正确填写。
【例如:法人单位代码是12345678-9,“-”为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