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区域化物资储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渠道畅通、平战结合、长效管理、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及调配机制,全面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健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建立以市、区(市)、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管理机构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统一协调全市应急物资生产、调运、储备、采购等事宜。建立完善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等多样化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政府投资,企业参与,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保障机制,制定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等的财政支持政策,做好资金保障。
二、建立区域化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建立健全市级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区(市)应急物资储备三级网络,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确保按职责完成储备任务。按照常见突发事件辐射区域,本着交通便利的原则,分门别类建立覆盖全市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对各类灾害事故急需的应急物资。各级、各部门按照《青岛市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要求,积极筹划,合理布局,建立科学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利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和现代技术,对仓储物资调入、更换、周转、紧急调出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定相应的奖励激励制度,全面提高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保障能力。
三、完善紧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紧急交通运输协调机制,制定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构建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立体化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完善紧急情况下依法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程序,与骨干运输企业签订紧急运输保障协议,规范运输工具征用行为。建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补偿机制,制定相应补偿方案。建立交通管制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信息,保障紧急运输渠道畅通。
第六节 专业化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充实人员,更新和改善技术装备,不断提升以公安和驻青部队为主力的骨干队伍、部门专业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一、提升骨干队伍救援水平
完善公安专业力量配置,推进公安系统应急联动能力建设;加强以消防为主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增配装备;加强政府与武警和驻青部队之间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补充武警部队抢险救灾装备,不断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水平。
二、建立各具特色的专业救援队伍
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依托现有企业专业应急队伍,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和扩充现有的非煤矿山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依托驻青海军、港口集团、引航站等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建设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形成辐射全市的水上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监测评估能力和后续跟踪监测能力;健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高致病性禽流感、外来入侵病种等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现有森林防火、医疗救护等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计划地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各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三、发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作用
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电力、电信、金融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快速处置能力;指导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应急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按地域共建各类专(兼)职应急队伍,建立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的工作机制。
四、建立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