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明确其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指导社会单位深入开展以“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为核心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要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要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具备相应的消防专业技能,具备一定的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六)推广创新消防工作手段
1、积极推进社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社会单位动态基础台帐,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等级公告、消防安全星级挂牌、消防安全等级与企业信誉等级认证、保险费率挂钩联动的消防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介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与“九小场所”之间的一般社会单位消防监督抽查模式。适时召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推进会,并对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检查验收。
2、推进消防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依托市电子政务共享平台,建立市、区(市)、镇(街道)三级信息网络平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依托市电子政务物联网数据中心,做好对火灾数据、火灾隐患数据、公共消防设施数据、执法信息等采集、统计和分析,准确反映消防安全形势,为宏观火灾预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完善消防安全科技体系。制定消防安全科技专项规划,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安全生产专家组、中介组织和有关协会学会的作用,搭建消防安全科技“政、产、学、研”一体化平台。
4、培育发展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积极发展消防行业社团,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加快培育、发展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全面引入消防设施工程监理,提高建筑工程合格率。积极发展消防安全评价机构,对各类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火灾隐患等方面的评估,促进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推动建立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明确保费收入用于防灾、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比例。
(七)大力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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