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负责打击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成品油及以次充好、销售劣质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
县国税局:负责打击加油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的偷税、逃税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检查全县成品油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证办理情况和依法纳税情况,坚决查处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新建加油站(点)的选址以及消防审核、验收意见的出具,对投入使用的加油站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对未经审核、验收的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对已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强化联合执法,以切实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对无证照经营站(点)、流动油罐车非法售油、私设油罐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加油设施予以取缔。
(二)加强监管,健全机制。要建立日常巡查、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逐步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广播电视台、《青龙时报》等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举报投诉服务电话:12312;7861595。
举报投诉电子邮箱:qinglongshangwuju@163.com。
附件:青龙满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