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境内干线铁路地方项目资本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0〕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
《衢州市境内干线铁路地方项目资本金支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衢州市境内干线铁路地方项目资本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确保杭长客运专线和九景衢铁路衢州市地方项目资本金按期到位,规范衢州市境内干线铁路项目资本金支付程序,明确出资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资本金及部、省、市出资比例
(一)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根据国家发改委对沪昆客运专线杭长段和九景衢铁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1902号、发改基础〔2009〕2574号),上述2个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均为项目总投资的50%。
(二)项目资本金中部、省出资比例。根据铁道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项目资本金出资中沪昆客运专线杭长段铁道部出资80%、浙江省出资20%;九景衢铁路铁道部出资60%、浙江省出资40%。
(三)衢州市地方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0年浙江省铁路投资计划和省市资本金计划的通知》(浙发改交通〔2010〕330号),2个项目的浙江省出资中,衢州市承担40%的地方项目资本金出资。
(四)衢州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地方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2006〕9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衢州市境内干线铁路地方项目资本金按照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及各县(市)所辖区域内正线里程长度进行划分。其中杭长客运专线在市本级及各县(市)所辖区域内正线里程分别为: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38.997公里、龙游县24.256公里、江山市36.00公里。
二、衢州市地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主体
根据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09〕18号)精神,衢州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市铁路干线地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主体,负责做好衢州市地方项目资本金收缴和支付,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做好相关出资的股份登记,在每季度末向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和各县(市)出资主体反馈出资及股份变更等情况。
三、地方项目资本金支付流程
(一)根据省下发的年度投资计划,由市铁路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年度出资计划、地方项目资本金分解表,以及分期地方项目资本金出资安排,报市政府批准。
(二)市政府以文件或抄告单方式,将分期地方项目资本金收缴计划下发至各县(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市本级(含衢江区、柯城区)和各县(市)分期出资额拨付给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款单位:衢州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区支行,银行账号:1209270029200164103)。其中2010年一至三季度地方项目资本金要在本文件下发之日起7日内拨付给衢州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季度地方项目资本金要求在2010年10月10日前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