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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国学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国学等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贺政发〔201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刘国学等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副市长 刘国学

  负责农业、林业、水电、农机、扶贫、供销、政法、信访、应急管理、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事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合作社、水果生产办公室、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协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

  分管和协调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大桂山林场以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驻贺部队、法院、检察院。

  副市长 初 阳

  负责国土资源、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国土资源局(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管理局(房改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震局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矿业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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