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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全科医生临床能力评估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全科医生临床能力评估的通知
(沪卫基层〔2011〕19号)


各区县卫生局:
  本市家庭医生制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家庭医生临床能力培训也正在逐步推进,为进一步掌握本市全科医生业务水平,上海市卫生局拟组织开展本市全科医生临床能力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科医生是本市家庭医生制试点工作的主力军,全科医生的临床能力直接关系到家庭医生的服务水平,也直接影响到试点工作开展的成败。经过目前正在进行的家庭医生临床能力培训,仍发现本市全科医生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故欲通过此次评估,全面、真实掌握全科医生的临床能力,了解其继续教育需求,为本市继续推广家庭医生制服务提供帮助。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
  评估对象为具有3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历的注册全科医师,每区50人。已参加本市家庭医生临床能力培训的医生不在此次评估范围内,不需报名。
  评估分批进行,有黄浦、卢湾、徐汇、静安、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宝山、浦东、嘉定、金山、松江、奉贤、青浦、崇明。
  三、评估时间
  预计2012年2-3月份完成评估工作。评估安排,由各区县与上海市医学会全科专科委员会(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市全科师资培训中心)联系后具体确定。
  四、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以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包括常见症状和体征的鉴别诊断与处理、社区常见疾病诊疗规范和转诊原则、重大疾病的社区早期识别、慢性病社区维持治疗、现场急救和院前急救、体格检查的实施、常用临床操作的实施等,覆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心理科、皮肤科等内容。
  五、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笔试和临床技能考试两种形式,笔试为选择题,临床技能考试使用志愿者或模拟人。每位医生均进行2次评估,期间间隔大约4个月。
  六、组织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区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组织人事、社区卫生管理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协调与相互支持,做好解释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
  本次评估由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学会全科专科委员会、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全科医学科、上海市全科师资培训中心联合主办,并负责安排考场、组织出题、培训考官、实施考试、批阅试卷、资料汇总等事项。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组织、管理相应全科医生参加考试,并配合主办方的工作。
  (三)按时上报材料
  1、请各区县卫生局确定此项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建议与家庭医生临床能力培训的负责人和联系人相同,并将名单(见附件1)于2012年1月1日前上报;
  2、请参加评估的区卫生局组织填写所辖区县参加评估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2012年1月1日前上报。
  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按时报送至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联系人:钟姮     联系电话:22121656
  邮箱地址:fjc20042000@yahoo.com.cn
  (五)教务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的具体组织安排,请各区县与上海市医学会全科专科委员会(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市全科师资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江孙芳 副主任医师
  电 话:137 8896 1990-610714
  手 机:13817597264
  电 邮:sfjiang999@yahoo.com.cn

  附件:1.区县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填报表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填报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区县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填报表

区县负责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黄浦    
卢湾    
徐汇    
静安    
长宁    
普陀    
闸北    
虹口    
杨浦    
闵行    
宝山    
浦东    
嘉定    
金山    
松江    
奉贤    
青浦    
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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