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0年度节能考核指标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全市2010年节能考核指标和“十一五”总体目标完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233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前四年节能目标累计完成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各地2010年度节能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年度节能指标,倒排时间,细化控制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确保2010年度节能指标及“十一五”总体目标完成。各县(市、区)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超额完成任务部分的节能量继续执行20元/吨奖励政策。
附件:各地2010年度节能考核目标调整一览表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各地2010年度节能考核目标调整一览表
单位:(%)
区 域
| 指标名称
| 年初下达指标
| 调整后指标
|
柯城区
| 万元工业增加值
能耗下降率
| 8
| 0
|
衢江区
| 8
| 6
|
市开发区
| 8
| 6
|
市高新园区
| 8
| 6
|
龙游县
| 万元GDP能耗
下降率
| 3.9
| 1.8
|
江山市
| 3.9
| 0
|
常山县
| 3.9
| 0.4
|
开化县
| 3.9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