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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人员情况调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

  为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全国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财政部决定开展一次全国高级会计师人员数量、结构及评审情况的调查。为配合财政部开展此次调查,全面掌握我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数量、结构及评审情况,现将我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人员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人员基本情况和评审情况(详见附件1至附件4)。各项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二、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请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本着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精神,认真填写所附调查表格,并于2011年10月10日前,将有关统计数据报送我厅。为便于统计、汇总,请同时提交上述统计数据的电子文档。

  (二)请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按照单位隶属或管理关系确定统计范围,中央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但中央单位委托地方评审的人员纳入统计范围,非国有公司(企业)及无主管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由地、州、市财政部门负责统计,确保调查统计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三)所有统计项目均以通过评审时的状态来填写,不包括流动至本地区(部门)人数。

  (四)曾经担任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评审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系列评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五)相关表格可在自治区财政厅WEB网站“会计管理”专区“高师考评”栏目内下载。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迪丽努尔、宋君,联系电话:0991-2359412、2817414(带传真)、2828267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数据发送邮箱:soongjuun@sina.com

  附件:1、高级会计师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2、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3、高级会计师人员情况调查汇总表;

  4、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人员情况调查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高级会计师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族别最高学历/学位工作单位会计行政职务单位经济类型从事财会工作年限通过评审时已有中级/高级职称类型通过评审时已有中级/高级职称任职年限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时间(年/月,以批准文件为准)在职情况(在职、退休或聘任)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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