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年度建设任务,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城东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完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脱氮除磷设施年度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3.市开发区东港污水处理厂2011年10月31日前投入试运行。东港园区西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1年10月31日前全面启动。柯城区航埠污水处理厂2011年年内投入运行。(责任部门:柯城区政府、市开发区、市住建局;配合部门:衢江区政府)
4.市区徐八垄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责任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衢江区政府、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一)生态示范。
1.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省级绿色企业(2家)、绿色饭店(6家)、绿色家庭(15户)、绿色社区(5个)、绿色医院(2家)、绿色矿山(6座)、生态旅游区(1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生态乡镇等各类生态创建工作。国家和省级生态乡镇复查合格率100%。(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文明办)
2.推进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3.完成测土配方施肥245万亩(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80万亩(次);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54.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7%;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25个、绿色食品认证数10个。(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十二)节能降耗。
1.年度指标任务。2011年全市节能降耗任务为:在2010年基础上,确保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3.9%以上。
2.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
3.合理控制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总量。巨化集团公司、元立公司2011年用能总量比2010年增长不高于4%。(责任单位:巨化集团公司、元立公司;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开发区)
4.加强水泥行业用能调控。所有水泥生产企业2011年用能量不得超过2010年水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电力局)
5.落实惩罚性用电政策。对超限额标准用能企业实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采取惩罚性电价,并责令超限额标准用能单位限期整改,规定期限内不整改达标的,实施停业整顿,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电力局)
6.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淘汰落后水泥磨机25台,关停烧结砖企业6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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