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成年度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高新园区,柯城区政府、巨化集团公司,衢化片区环境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完成年度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任务。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城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与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汽油运输车完成规定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任务,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逐步实施统一的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促进“老、旧、高”排放机动车的提前报废。市区实施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的道路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全面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和服装干洗业有机废气污染;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野外焚烧农作物废弃物;加强高速公路两侧烟尘污染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综合执法局)
5.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清理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工业企业和排污口;按进度要求完成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取缔违法渔业养殖和捕捞行为;完成美丽健养牛场关停或搬迁。(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
6.建立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开展土壤重点污染场地排查,确定土壤污染隐患重点区域。(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7.完成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年度任务;开展农村环境监督性监测。全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当年新增比例达到10%,落实农家乐环境管理措施。(责任部门:柯城区、衢江区、开化县政府,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办;配合部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与区域控制制度;把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纳入监督监测范围;完成农业源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工作,制订“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实施方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9.完成年度全市清洁生产审核任务,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完成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建设、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和改造年度任务。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推进区域、行业规划环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十)环保设施。
1.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设区市污水处理率和县(市)平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70%,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县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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