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的实施。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减排计划确定的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3个,氨氮减排项目37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2个,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5个(未含交通),积极推进计划外项目实施。常山南方水泥、江山南方水泥等水泥企业年内完成脱硝设备安装,力争2011年年底前投运。加快各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确保稳定运行。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和排污提标项目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出水稳定达标;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污泥得到安全处置。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的落实和推进黄标车淘汰,完善相关的项目支撑材料。(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电力局、市统计局、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
4.强化对减排项目运行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和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特别是强化承担减排重点任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脱硫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治理、工业减排项目的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要完善污染物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增加氨氮等监测因子,确保在线监测数据连续、完整、准确。加强对其他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使全市工业废水和废气达标率有明显提升。(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电力局、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
(七)环境质量。
1.水环境功能区全面达标,各县(市)和衢州出境水洋港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95%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低于55分贝。(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和主要“菜篮子”种植基地土壤环境质量抽检达标率符合要求。(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八)环境安全。
1.辖区内不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较大环境违法事件、涉稳环保事件、区域限批和生态破坏等事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配合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因环境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巨化集团公司;配合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环境整治。
1.制订“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编制完成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城镇、美丽乡村、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森林衢州、防灾减灾、绿色创建等10个专项行动方案或计划。(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配合部门: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市高新园区、市西区管委会,巨化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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