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124号)
衢江区、江山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衢州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1〕7号)要求,切实加大我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参与,逐步推进”的原则,以沿线环境净化、美化为重点,因地制宜确定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全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着力改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切实改变高速公路、铁路沿线“脏乱差”现状,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整治内容包括各类畜禽养殖污染源、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源以及其它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场所和构筑物。2011年度需整治的重点区域及整治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可视范围内路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并根据整治内容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内的环境卫生整治,铁路衢州线路车间负责铁路用地范围以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分别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高速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定;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农办负责指导农村区域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国土局负责指导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各类垃圾回收堆(场)违法用地的查处;市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高速路政、铁路衢州线路车间查处64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违法建设、乱倒垃圾等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市法制办负责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整治活动涉及的执法难题;铁路衢州站负责搞好铁路用地范围内建筑、广告、牌匾、绿化、环境卫生的整治和改造建设,搞好铁路运营环境卫生管理;市公安、卫生、经信、林业、水利、农业、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市文明办、爱卫办负责把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文明县(市、区)和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运行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1月30日)。各级政府及有关各部门根据整治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制及倒计时进度表,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全面展开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高和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巩固、完善、保持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水平。12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保障措施与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治理目标与任务明确、治理内容与完成时限具体、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落实到位,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时完成,并按月向市交通局、铁路衢州线路车间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市生态办定期做好情况汇总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提高整治水平。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是展示衢州对外形象的重要“窗口”,直接体现城市文明建设和管理水平。各单位、部门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精心设计,认真整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营造和谐、优美的环境,全面提升我市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水平。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实施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参与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办将定期督查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年底前组织对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相结合,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附件:1.2011年度衢州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区域、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
2.2011年度衢州市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区域、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
附件1
2011年度衢州市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区域、整治要求及责任分工
序号
| 线路名称
| 里程桩号
(起止点)
| 所属
地市
| 左、右侧
| 污染源情况
| 整治要求
| 责任单位
|
1
| G60(沪昆高速)
| K368+370M
| 衢州市
| 右侧
| 广告牌
| 限期拆除
| 市交通运输局
|
2
| S33(龙丽温高速)
| K28+191M
| 衢州市
| 主线跨线桥上
| 广告牌
| 限期拆除
| 市交通运输局
|
3
| S33(龙丽温高速)
| K34+764M
| 衢州市
| 主线跨线桥上
| 广告牌
| 限期拆除
| 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