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


  第二阶段(2012年)深入推进。各县(市、区)城区和中心镇农贸市场全面完成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提升任务。

  第三阶段(2013年)基本完成。2013年全市城乡农贸市场基本完成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提升任务。

  各地要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网点布局。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安排农贸市场布局,并将其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体系,与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做好衔接;合理安排农贸市场用地,明确经营规模,为农贸市场建设提供依据和发展空间。

  (二)着力推进农贸市场的软硬件改造提升。以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为载体,按照“两保一稳两化”的要求,切实推进全市农贸市场的软硬件改造提升。一要按照标准化加快推进硬件改造提升。城区中心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不低于《浙江省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标准》中的三星级市场基本标准,城区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不低于《衢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标准》,农村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不低于《衢州市农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标准》。二要积极推进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按照《浙江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和“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的要求,通过改造提升优化整体功能布局,合理划行规市,体现人性化设计要求;推行农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工作,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购物环境。三要按照信息化要求加快推进软件改造提升。坚持“价公示、可追溯、联成网”原则,建立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系统,运用公示栏、电子信息技术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供应、价格、检测结果等公共服务信息;建立交易追溯系统,对上市农副产品实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农副产品的全索证、全备案;建立联网检测系统,对农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供应、价格和食品安全进行监测并实现监测信息的区域联网共享。

  (三)创新农贸市场投资运营体制。要建立与公共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农贸市场投资运营体制,鼓励和支持国有、集体资本参与投资经营,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要积极鼓励业态创新,开展“农市对接”(农副产品与农贸市场对接),支持农贸市场与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建立产销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直供直销、连锁配送、“订单提货式”、“菜单配菜式”、净菜销售等模式,实现服务的优质化、个性化和便捷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