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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推进农业两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衢政办发〔2011〕127号)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涌现了一大批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所等新型农业主体,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大多数经营规模偏小、带动能力弱、竞争力不强,影响了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农业两区”)建设步伐。根据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现就加强新型农业主体培育,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两个崛起”、“三大目标”,按照“三化互动”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打造生态家园”为主线,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营造发展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努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骨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

  二、目标要求

  到2015年,全市重点培育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各100家(以下简称“三个百强”),达到以下目标:

  --培育竞争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100家。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食用产品获得绿色食品以上认证,非食用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名牌认证,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工型企业联结基地种植业2000亩以上、水产业1000亩以上,流通型企业联结基地10000亩以上,订单合同履约率80%以上。其中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10个,销售额1亿元~5亿元的30个,销售额5000万元~1亿元的30个,销售额3000万元~5000万元的30个。

  --培育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带动农户能力强、实行二次返利,社员100人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统一购买农业投入品和统一销售社员生产的农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产品有注册商标,食用农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其中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10家,销售收入1000万元~5000万元的30家,销售收入500万元~1000万元的6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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