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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11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基础设施建设节地工程
  1.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继续从方案选址、设计优化、定额控制、施工建设的集成创新方面,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示范试点。(市级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结合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利用现状调查,推进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鼓励推进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市级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农村建设节地工程
  1.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抓紧落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开展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全市完成新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26000户,其中完成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357户。完成覆盖全市90%以上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市级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农办、市规划局,市级参与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抓好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全市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39个。(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农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稳步推进村庄数字地籍调查,完成全市55%以上的中心镇、中心村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覆盖率达到92%以上。(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百万”造地保障工程
  积极开展“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全市完成年度垦造耕地16800亩。(市级责任部门: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继续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包括共同责任机制、任务分解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在内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年初任务分解、年中监督检查、年末评价考核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行动计划全过程的指导、协调、考核,确保行动计划在既定目标下全面落实和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供应调控体系
  抓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探索建立“总量控制、定期评估、动态调整”规划实施管控新机制。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根据省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要求,不断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并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
  (三)严格规范市场配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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