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开发商、购房人出具的相关承诺书样本
2.《请示》中确认的48个混合型公寓项目明细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
承 诺 书
本人申请按照“居住”房屋设计用途办理坐落于 ,建筑面积为 ㎡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并承诺如下:
一、今后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房屋设计用途仍记载为“居住”,不再变更。
二、对所购房屋所属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无异议,并且在周边地块实施城乡规划改造、建设过程中,同意按照政府部门确定的标准实施改造、建设。
三、在准入管理方面,按相关规定纳入非住宅类项目管理,不需要办理天津新建商品住宅准许交付使用证,并不再就上述问题提出异议。
四、所购公寓入住后,日常使用的水、电、气、热收费标准,按照开发建设单位与配套服务单位实际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并不再就上述问题提出异议。
五、在房屋转让时,同意将上述内容作为转让条件向受让方明示,如由此引发的纠纷、诉讼问题,由本人全权负责解决。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申请按照“非居住”房屋设计用途办理坐落于 ,建筑面积为 ㎡的房地产权属登记,并承诺如下:
一、今后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房屋设计用途仍记载为“非居住”,不再变更。
二、对所购房屋所属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无异议,并且在周边地块实施城乡规划改造、建设过程中,同意按照政府部门确定的标准实施改造、建设。
三、在准入管理方面,按相关规定纳入非住宅类项目管理,不需要办理天津新建商品住宅准许交付使用证,并不再就上述问题提出异议。
四、所购公寓入住后,日常使用的水、电、气、热收费标准,按照开发建设单位与配套服务单位实际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并不再就上述问题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