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检查的通知
(津国土房宣〔2011〕422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各区、县房管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对2011年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房地产管理局及有政务网站的直属单位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主要内容
局宣传部负责本次检查评比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主要采取网上远程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指标化打分。
(一)国土资源分局检查的内容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准(见附件一)。
(二)房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二是网站信息的采集和编辑发布质量及内容更新;三是在线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四是互动栏目的设置和管理;五是网站的信息组织和网站设计水平;六是网站的日常维护等情况(见附件二)。
(三)直属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二是相关政策的解读、网站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质量和内容更新;三是网站的日常维护等情况(见附件三)。
二、检查的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自查、整改阶段。自查、整改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区县国土分局、房管局、相关直属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自查、整改工作,写出本单位政务信息网上自查报告,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 将自查报告、附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局宣传部政务网。
(二)市局检查、测评阶段。市局检查、测评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2月31日。市局宣传部政务网站将组织相关人员,参照各单位提供的自查报告,通过互联网对各单位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远程检查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