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5.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6.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7.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8.城市和农村学生参与科技活动的比例分别达到85%以上和70%以上。
9.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工作者。
10.90%以上的村(社区)建立1所儿童之家。
11.建立10个雏鹰争章体验基地;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达到65%以上。
12.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主要措施:
1.开展教育宣传。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尤其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儿童权利的实现。
2.为儿童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儿童用品、玩具和游乐设备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每年对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对大型游乐设施逢节必查,对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定期开展检测与维护。
3.预防和减少儿童伤害的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演练,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生活、医疗、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4.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落实公安部制定的“八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歌舞厅、游戏机房和网吧,铲除学校周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保力量。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整体推进学校意外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5.创设和谐安全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构建良好亲子关系,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
6.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建立儿童环境污染暴露监测网,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积极引导儿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7.为儿童创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继续办好广播电视少儿频道及儿童栏目,丰富全市儿童文化生活。对文化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8.净化儿童上网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控和监管措施,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网吧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防止未成年人进入。家长和教师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为儿童营造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
9.优化儿童阅读条件。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段儿童及其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市、县(市、区)争取建少年儿童图书馆。
10.广泛开展科普活动。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建成一批水平高、示范性强、影响大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品牌项目、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和科学实践活动示范基地。
11.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加大对农村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12.完善乡镇(街道)及社区对儿童的服务功能。增加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的儿童福利服务功能,促进儿童卫生、教育、福利、科技、文化、体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把儿童保护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范围。
13.在村(社区)建立并运行儿童之家。将儿童之家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卫生、教育、娱乐、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配备儿童之家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周提供不低于40小时的服务。
14.深化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进一步落实《浙江省少先队雏鹰奖章实施细则》,引导少先队员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儿童的社会参与空间,提高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
15.尊重儿童和儿童组织的主体地位。培养儿童的自主意识和独立意识,保障儿童对影响本人或本群体利益的各种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支持少先队组织发挥参与学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作用。
第三部分 重点实事项目
(一)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以现有技术可干预的出生缺陷为重点,积极落实三级干预措施。到2012年,初步建立以三级干预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干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到2015年,争取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干预措施覆盖率分别达到70%、40%、80%。并逐步实施有计划的免费干预项目。
(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3年,基本完成城乡幼儿园建设布局,全面建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依托的农村幼儿园管理指导网络,农村适龄儿童能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城市(含县、镇)入好园难矛盾有明显缓解。
(三)建立绍兴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加强管理和指导。推动支持各县(市、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全市90%的城市社区和70%的行政村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并规范运行。开发家庭教育丛书,并对贫困家庭实行免费赠送,指导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四)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为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抢救性康复治疗,根据情况为其提供康复训练、实施人工耳蜗手术或补助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资金。
(五)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重点提升现有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院儿童部的功能,为孤残儿童提供完善的福利服务和设施,为多种养育模式提供依托和载体,辐射和带动社区孤残儿童服务的开展。
(六)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园安全金盾工程。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学校技防、物防建设,加强安保力量配备,普遍组建由男教师组成的护校队,配备安保装配,进行安保技能训练,在校园安保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切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争取到2011年底,全市有65%以上的学校达标,到2015年,全市有95%以上的学校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