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强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健康知识课堂教学,对儿童开展禁烟、禁毒、防病、心理健康和生殖健康等教育。在儿童中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家校配合督促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心理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机制。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健全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纠正预防机制,努力把心理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低龄阶段。
11.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医务力量。按照《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的建设和校医的配备。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学前3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8.5%以上,学前1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
3.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达到省等级标准的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大村独建,小村联建中心村幼儿园。
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9%以上。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
6.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
7.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8.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以上。
9.加强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10.在90%的城市社区和7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点。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到95%以上,创建20所以上省级示范家长学校。
11.市、县级新闻媒体要争取开设家庭教育专栏,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主要措施:
1.坚持依法办教育。全面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2.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教育投入。全市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重高于现有水平并力争逐步提高,全社会教育投入增幅高于同期生产总值增幅。
3.开展0-3岁儿童保育和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完善以社区为依托、以正规学前教育机构为基础、向家庭辐射的早教服务体系,建立早教指导中心和优秀早教基地,全面提高0-3周岁婴幼儿受教育率和家长(看护人)科学育儿的指导率。
4.规范发展3-6岁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丰富学前教育资源。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农村幼儿园的指导示范作用。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评价,努力提高学前教育保教队伍整体素质。
5.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不断扩大流动儿童公办入学比例,确保达到90%以上。帮助合法举办的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确保就近接受良好教育。
6.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制定和落实残疾儿童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相关政策,提高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水平。全面形成盲教育以省为主、聋教育以市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办学体制。提高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保障水平。把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聋儿康复中心等从事教育的工作机构纳入特殊教育体系,逐步将其中符合办学条件的发展成为特殊教育学校或教学点。
7.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间、地区间及校际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快实现以县域为单位的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助学活动,消除因贫困造成的失学、辍学现象。
8.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模式,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完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制度,建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基本形成要求严格、高度开放、流动有序、适度竞争的师资队伍建设体系。
10.全面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2015年,实现市、县、校网络高速互联互通,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实现“校校通”、“园园通”。
11.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信仰者和实践者。
12.进一步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充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者队伍,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类指导。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
(三)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扩大儿童福利的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
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基本满足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4.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及适龄孤儿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6.减少流浪儿童数量。
7.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市级和孤儿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和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及适龄儿童就业等权利。
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