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大对艾滋病、性病及吸毒的预防力度。完善艾滋病、性病、吸毒的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娱乐场所监管。把预防和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提高防治水平。提供规范化的性病和艾滋病诊疗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9.关注妇女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心理咨询网络,对妇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妇女的心理压力,增强妇女的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
10.做好流动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关心流动妇女的健康状况,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应的医疗救助方案,保障流动人口中贫困孕产妇得到及时救助。
11.推动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城乡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妇女体育健身表演和竞赛活动,提高妇女的身体素质。
(二)妇女与教育培训。
主要目标:
1.女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5%以上。
2.女生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9%以上,消除女生辍学现象。
3.高中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
4.高等教育女生毛入学率保持在52%以上,提高女研究生比例。
5.提高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
6.提高妇女接受成人教育的比例。
7.提高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
8.农村女劳动力普遍接受1-2项实用技术培训。
主要措施:
1.贯彻男女平等原则。在教育方面的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
2.建立和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段十五年教育,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良好基础教育。为贫困家庭女生接受教育提供补助。加快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增加妇女选择多种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加快发展非学历教育,拓展网络教学和远程教育新途径,提高妇女继续教育参与率。
3.鼓励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各类社会资源,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普及社区教育,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4.加强妇女科技教育培训。加大科技帮扶力度,针对广大妇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进一步完善培训网络,加大对妇女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村妇女、中老年妇女倡导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女性专业人才。
5.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为残疾女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校接受残疾女童入学。
6.加强流动妇女和女童的教育和管理。帮助流动人口中妇女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坚持以公办学校和流入地政府为主,加大对民工子弟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做好流动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妇女与经济发展。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2.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3%以上。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层次,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提高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就业比例。
4.建立完善妇女自主创业的政府支持体系,鼓励妇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5.提高妇女非农就业率,增加妇女收入。
6.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7.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8.妇女平等享有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和有效服务。
9.保障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10.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主要措施:
1.将妇女创业与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制定落实相关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
2.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用人单位招录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限制女性结婚、生育。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妇女人力资源,提高妇女劳动参与率。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女性就业和收入分配上的平等权。
3.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引导鼓励妇女进行更广泛的就业选择。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全程培训、税费减免、资金支持、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帮助妇女创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满足女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
4.提高妇女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加大农村妇女的转移培训力度,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制定和完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促进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领域妇女人才的成长。对妇女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女性比例。
5.增加农村妇女收入。促进农村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及“农家乐”规模扩大,提高收益。多渠道扶持和鼓励农村妇女发展来料加工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实现多形式创业,增加收入。
6.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清理取消村规民约中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条款,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定期对妇女权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未婚、出嫁、离异或丧偶为由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7.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帮扶长效机制。政府推出的公益岗位安置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开展就业服务、就业援助。
8.帮助残疾妇女就业。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万名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等专项活动,为残疾妇女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引导残疾妇女灵活就业。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主要目标:
1.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
2.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保证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有女干部。
3.各县(市、区)2至3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正职女干部。
4.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县(市、区)一般不少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