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扎实抓好农业技术转移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现代生态农业试验基地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带动作用,促进优势特色农业科技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嵊州市政府)
五、低碳经济与生态建设行动计划
1.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加快推广节能先进技术,深入实施《绍兴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启动淘汰落后产能六大专项整治方案,完成第二批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三大举措,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扎实开展生态县、生态乡镇创建,完成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年度减排任务;完成COD减排、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完成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
3.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农村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整治,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继续整治“一江一湖一库一河网”,推进印染行业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汤浦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
4.排查涉铅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污染隐患,规范铅酸蓄电池企业生产行为;充分利用电信网络及全球眼平台优势,建设全市环境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市环保污染源排污总量控制项目,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电信绍兴分公司)
5.开展清草保洁专项行动,抓好市区河道水面清草保洁工作;建立河道清草保洁网格化管理体系及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制定完善全市清水工程2011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开展清水工程示范(达标)乡镇(村)建设活动,实施古运河环境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抓好小舜江水体净化处理设施建设和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开展环河绿带大树种植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电信绍兴分公司)
6.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建成市级及以上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50个,对200个村庄实施绿化提升工作;构建平原防护林网,新增平原绿化面积3万亩;建设省重点生态公益林200万亩,发展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10万亩;加强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年林木采伐控制在21.09万立方米限额内,凭证采伐率达到95%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率达到95%以上,积极调处山林纠纷,抓好湿地保护和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