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业提升行动计划
1.完成现代服务业管理局挂牌组建。组织实施《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继续推进市区二环线内工业企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协调服务业重点项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深化服务业发展考核,完成服务业年度预期目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加强政策引导,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名牌和服务业名牌培育力度,加强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3.推进动漫城等旅游综合体项目签约落地,推进会稽山香炉峰入口整治、环城河休闲旅游项目、兰亭保护整治、鲁迅故里水岸环境整治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旅委、市旅游集团)
4.继续加大市、县联动力度,深入推进“1415”现代产业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抓好绍兴纺织、诸暨大唐袜业、嵊州领带、新昌轴承等省级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切实加强研发、检测、信息、培训、物流、交易等集群配套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引导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扎实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政府)
5.推进柯桥纺织物流中心,诸暨大唐,上虞高速物流区、运河物流区和城东专业市场群等物流中心建设;重点推进绍兴中国汽车城建设,全年力争实现总销售额100亿元;启动“中国汽车城”、“中国安防城”、“中国钢材城”等3个百亿市场建设;引进奥特莱斯等新型商业业态,加快集亚物流基地等专业性集聚区建设;提升“诚信一百”家政服务公司品牌,建设区级家政服务网络平台,推进绍兴家居商贸城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责任单位:绍兴县政府、诸暨市政府、上虞市政府、越城区政府、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高端服务业,营造发展环境,形成政策高地,实现服务外包营业收入超亿元,离岸服务外包达到600万美元。(责任单位: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全面开展生物医药、节能电光源、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五个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全年动工建设产业项目10只左右,完成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5只以上,引进现代农业产业项目5-6只。(责任单位:滨海新城管委会)
四、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