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2011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2011年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
实验区建设2011年目标任务
根据《绍兴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意见》(绍政发〔2009〕48号)精神,结合2010年各责任单位相关工作进展和2011年工作安排情况,现就2011年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请各责任单位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实验区建设工作。
一、自主创新行动计划
1.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50项、市级各类重点科技项目100项;新培育100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培育100家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新认定1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50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全年专利申请量10000件以上、专利授权8000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增加财政投入,全市科技支出等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3.抓好国家高新区、4个省级高新区和纺织、医药、环保装备、精细化工、纺织装备、照明电器7个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争取新认定1家省级高新园区;举办科技创新服务月活动,组织参加10场次各类科技对接、洽谈活动,组织实施5-8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4.加快纺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扶持浙江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牵头创建国家纺织产业创新平台,发挥其在纺织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行业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在绍兴县印染、纺机等优势行业中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绍兴县政府)
5.深化环保装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攻关、成果转化等10项以上;增强珍珠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形成30家企业及珠农组成的平台服务层。(责任单位:诸暨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