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9〕47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长兴
副组长:邹欢昂 市政府
王水君 市发改委
王旭波 市环保局
成 员:黄奇凡 市发改委
黄旭荣 市经信委
蔡文良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