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十二五”时期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政发〔201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十二五”时期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嘉兴市“十二五”时期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攻坚时期,也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的关键时期。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十一五”期间,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网络化建设实现新突破,人性化服务彰显新成效,新居民群体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推进了嘉兴经济社会发展,为“十二五”期间新居民服务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我市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期、社会发展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这对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
(一)新居民总量规模稳步扩大。近年来,嘉兴新居民总量迅速增加,截至2010年底,全市新居民人数为190万人,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达到1:1.8,“十一五”期间年均净增长近10万。从目前发展趋势看,“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新居民增长速度有所放缓,总量规模继续扩大,登记人数预期突破200万。
(二)新居民素质要求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经济的转型升级,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提升管理理念,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提高新居民的劳动素质,为我市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稳定、充沛、质优的人力资源。
(三)新居民权益诉求日趋多元化。随着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新居民的权益需求将向更高层次发展,各类诉求随之增加,这对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