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智慧城市研究院,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发展
1.智慧城市研究院
由政府牵头,整合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36研究所、嘉兴学院及有关大院名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力量,组建嘉兴智慧城市研究院。履行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与规划、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框架中具体建设方案及相关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制定等职责。努力掌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在集成电路、传感器、软件及终端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为嘉兴市智慧城市发展提供成熟、可靠、安全及低成本的应用类产品,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2.智慧城市产业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基础,精心扶持、大力推动一批智慧产业基地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传感器、集成电路、软件、终端、节点等相关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链,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成熟、可靠、安全及低成本的应用类产品。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环境建设,使基地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浙江软件产业(嘉兴)基地-依托嘉兴软件产业孵化基地、嘉兴创意创新软件园、嘉兴软件园等一批软件产业的载体,全面推进智慧应用系统软件研发、生产、应用服务和关键技术体系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十大应用领域的软件研发和应用。
浙江省通信产业(嘉兴)基地-依托我市一批重点通信企业的研发优势,加快卫星导航接收系统、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及读写器、智能交通ETC芯片、视频监控系统等物联网相关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推进通讯实验室等一批公共平台的建设,为智慧城市提供有效的测试、研发平台。
物流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我市特有的区位优势和物流业的基础条件,加快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业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配送、物流自动化与智能化设备研发与生产、物流信息咨询和服务企业。
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电子商务的平台及骨干企业的作用,大力发展集信息发布、交易、支付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和行业电子商务网站,重点发展服装、纺织、家纺、皮革、箱包、旅游、医疗、食品等行业的电子应用平台产品。打造一批智慧型进出口专业市场。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管理机制建设
由市主要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成立嘉兴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智慧嘉兴”3年行动纲要和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形成“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落实,有人督查”的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牵头单位,健全工作机构,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落实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成立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咨询指导工作,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定期对智慧城市建设按责任分解要求进行评估,发布评估信息和白皮书,为决策和指导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大智慧城市建设考核力度,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的目标考核,检查和督导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
(二)政策支持机制建设
鼓励、引导、优化全社会对“智慧嘉兴”重点工程项目的投资,加大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协调性、创新性项目的支持力度。根据强化基础、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建设资金实行统筹使用,争取市财政每年安排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专项资金用于若干重点示范工程建设及推广、相关标准建立、产品研发、产业基地、研究院、重点企业培育、商业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建设。
建立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分级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参与、稳定增长、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机制,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专业应用系统开发为依托,组建专业化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形式,集聚民资、外资等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制定入驻智慧产业基地企业的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
将无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积极推进网络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信息经济、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的相互融合与渗透,在将信息产业做强做大的同时,有效促进其他产业的创新升级与优化调整,进而推进国民经济的长足发展。
(三)信息安全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以现有政务网络和关系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系统为重点,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体系、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及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控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按照《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重点信息系统的应急安全机制,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提高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抗灾能力。加快完善密码管理基础设施和电子政务统一认证服务平台,全面推广电子证书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系统中应用。加强信息安全技术攻关,加快建设信息安全评测中心,扶持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建立应急专家咨询和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