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牧结合,生态养殖
继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力度。建立服务组织与养殖户互动机制,督促服务组织主动上门服务,做好设施维护、粪便清运等工作,发挥治理设施的作用,完善畜粪收集处理中心运作机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确保畜禽排泄物的有效收集和加工转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不断提高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探索治理模式,推广生态养殖。加大与科研院所在畜禽养殖方面的合作,深入开展清洁生态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型(猪-沼-田)、生物处理有机利用型[猪-蚯蚓(蝇蛆)-有机肥-田]等多种已经成熟的生态养殖模式,促进生态畜牧业的发展。
(四)做强产业,提升品质
进一步加大良种推广力度,扩大良种覆盖面,全面提高生猪生产能力,规范原种猪场建设,稳定原种猪群,优先发展优质二元杂交母猪扩繁场,切实提高优质商品仔猪和育肥猪生产能力。切实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抓好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的质量监管,严把生产源头关,全面实施饲养、运输、屠宰和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做好动物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全面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探索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着力推进产业化。加快培育生猪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全力打造生猪名牌产品,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延长产业链,进一步提高生猪产业组织化程度。
(五)创新思路,科技兴牧
加快畜牧兽医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积极利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培育畜禽新品种。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养殖设施,提高畜牧生产水平。加强基层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快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抓好畜禽品种改良、动物疫病诊断及综合防治、饲料配制和集约化饲养等技术的推广。强化畜牧业科技教育和培训,提高畜牧业技术人员和养殖户的整体素质,提高科技进步对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扶持力度,在畜牧小区建设、养殖退出、养殖户转产转业、农牧结合配套用地、有机肥推广使用和养殖设施技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我市生猪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