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构建起农牧结合、生态高效、优质安全的现代生猪产业体系,使我市生猪产业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特色优势明显,产品优质安全,市场竞争能力强,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
力争到2015年,我市生猪产业达到以下发展目标:
1.全市生猪存栏总量控制在200万头左右。
2.生态养殖的优质风味猪饲养量达到100万头。
3.改造提升生猪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畜牧小区)430个左右。
4.生猪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85%。
5.培育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新型畜牧产业体系18家左右。
二、主要任务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压缩散户养殖数量,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大力推进分散养殖向适度规模养殖转型,大力推进传统粗放养殖向标准化生态化健康养殖转型,大力推进单一主体生产模式向合作化产业化新型产业体系转型。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养殖量与土地承载能力相适应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养殖场和畜牧小区。养殖密集区重点是减量提质;养殖稀疏区要根据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原则,做到畜禽养殖与种植业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科学规划禁养区、限养区,依法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采取限期搬迁或关闭措施,严格控制限养区的养殖总量。严格禁止违章搭建猪舍行为,对已建的违章猪舍,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予以拆除。县域范围内按照每个生猪单位配套不少于一亩耕地标准控制畜禽存栏总量。各地要以镇、街道为单位核定区域养殖总量,落实控量提质目标任务。
(二)适度规模,创新模式
“十二五”期间,我市生猪养殖将形成以家庭农场、畜牧小区(集约化养殖场)为主,农户自繁自养为辅的结构模式。一是家庭农场型养殖模式(指家庭农场主既从事养殖业,又从事种植业,养殖与种植紧密结合的模式),养猪场面积10~50亩。采用自繁自养方式的,母猪存栏规模为100~500头;采用单肉猪饲养方式的,肉猪存栏规模为500~2000头(年出栏规模可以达到1000~8000头)。二是畜牧小区型(集约化养殖场)养殖模式,面积50~100亩,采用自繁自养方式,母猪存栏500~1000头,存栏生猪5000~10000头(年出栏规模可以达到9000~18000头)。三是农户散养型养殖模式,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力争将存栏总量控制在县域范围内存栏总量的10%以下。以上三种模式,均要按照农牧结合的原则,配套相应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