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嘉政发〔201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0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归正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嘉兴”、“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南湖区司法局新嘉司法所等10个单位“十佳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授予南湖区南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个单位“十佳人民调解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等10个单位“十佳法律服务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浙江海魄律师事务所等10个单位“十佳法律援助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南湖区司法局新丰司法所等10个单位“十佳安置帮教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南湖区司法局新兴司法所等10个单位“十佳社区矫正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吕萌国等10名同志“十佳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授予朱玉根等10名同志“十佳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授予倪加列等10名同志“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葛莉等10名同志“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周广宇等10名同志“十佳安置帮教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杨卫祥等10名同志“十佳社区矫正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有为,力争上游,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2011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六项“十佳先进集体”
(一)十佳模范司法所
南湖区司法局新嘉司法所
秀洲区司法局王店司法所
嘉善县司法局姚庄司法所
平湖市司法局独山港司法所
海盐县司法局秦山司法所
海盐县司法局于城司法所
海宁市司法局长安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