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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嘉政发〔201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1〕59号)和《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日趋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一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2005年

2010年

1.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31.5万人

236万人

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18.4万人

25万人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44.43万人

108.42万人

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加人数

227.66万人

223.13万人

5.社区卫生中心覆盖率

100%

100%

6.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普及率

60%

100%

7.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55%

85%

8.老年人参加教育比例

5%

10.6%

9.老年体育人口比例

40%

40%以上

10.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1.02%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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