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嘉政发〔201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浙政发〔2011〕59号)和《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日趋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一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名 称
| 2005年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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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131.5万人
| 23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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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 18.4万人
| 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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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44.43万人
| 108.4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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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加人数
| 227.66万人
| 223.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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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区卫生中心覆盖率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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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普及率
| 6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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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老年法宣传普及率
| 55%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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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老年人参加教育比例
| 5%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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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老年体育人口比例
| 40%
| 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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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02%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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