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水、电和燃料费:非经营性水、电费以及非经营所需的燃气和燃油费。计算基础和依据为前三年实际平均支付在项目范围内的水费、电费以及各类燃料费。直接按实填报,单位为元。
6、安保:绿地开放时的值班、巡逻人员和不开放时的值班、巡视人员,以及替班人员的配备,但不包括售票绿地的收(售)票人员和属于绿地管理层的安全保卫人员。也不包括因社会发展稳定需要而开发的公共岗位的协助人员和因另时需要所聘用的安保人员。
按照有门卫或没有门卫、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下、50万平米以下、50万平米以上三类,直接填报公园、绿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7、保洁:计算基础同安保人员。
五、非植物元素面积的计算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无台明有围护结构的,以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2、有楼层分界的二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楼如何,均按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的总和计算。其首层的建筑面积按单层有或无台明的方法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建筑面积按单层无台明方法计算。
3、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中局部有层高超过2.20米夹层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碉楼式建筑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单层计算;内有楼层分界的按自然层分层累计计算。
5、室内楼梯间、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面积计算。
6、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檐廊、走廊、亭子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7、挑出墙外有盖或无盖的,无柱走廊、檐廊按墙外边线至廊的外边线间的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8、坡地建筑、临水建筑的首层构架外的挑台,按构架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间的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
9、花架、园桥等有基础、结构无盖小品建筑,依据有无台明的计算规则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台明、外墙或构架柱的构件、配件、附墙柱、砖垛、墀头垛;勒脚、线脚、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无柱门罩、窗罩、挑檐、台阶、踏步等。
2、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
3、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随墙门等构筑物。